孫偉斌 陳英聰 張向東 李 靜 林雪慧 葛茂青 李健強 趙 琳
摘要:《南沙方案》的出台賦予了南沙新的重大機遇、重大使命,稅務部門立足粵港澳大灣區「一點兩地」的全新定位,加快推動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助力南沙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服務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本文以《南沙方案》為總牽引,從稅收融入大灣區建設、助力大灣區建設方面切入,運用走訪調研、座談訪談等方法,分析南沙區稅務局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踐探索和差距不足,進一步研究如何繼續發揮重大戰略性平台稅收職能作用,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現路徑,為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參考。
關鍵詞:港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全面合作;南沙方案;重大戰略性平台
2022年6月6日,《國務院關於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22】13號,以下簡稱《南沙方案》),賦予了南沙新的重大機遇、重大使命,對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進一步完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成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具有重要意義。
稅務部門作為參與國家治理和經濟管理的重要力量,立足粵港澳大灣區「一點兩地」①的全新定位,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集中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充分釋放《南沙方案》賦予的15%企業所得稅優惠等12項重大政策紅利,拉動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信息技術、先進制造等與科技創新密切相關的產業在南沙集聚,打造現代化產業高地;二是推動南沙協同港澳,創新推進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助力灣區要素自由流動,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是優化南沙稅收法治服務協作,建設與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相匹配的法治保障體系;四是加強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深化自貿區稅收制度創新,以一流的開放型稅收營商環境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助力南沙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台。
在開展主題教育過程中,按照廣州市稅務系統大興調查研究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在調研過程中綜合運用走訪調研、座談訪談等方法,分析南沙區稅務局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踐探索,查找差距不足,進一步研究如何繼續發揮重大戰略性平台稅收職能作用,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現路徑,為南沙重大戰略性平台建設貢獻「稅務力量」。
一、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踐探索
南沙區稅務局牢牢把握《南沙方案》重大戰略機遇和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大意義,推動國家賦予南沙的「企稅15%稅率優惠、企稅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港澳居民個稅優惠」三項稅收新政加速落地。在此基礎上,主動攜手港澳,在產業政策協同、稅收規則銜接、灣區法治保障等領域推進三地稅收規制對接,助力優質企業紮根南沙,更好推動南沙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全面釋放《南沙方案》稅收政策紅利,助力打造現代產業高地
一是政策紅利順利兌現。積極編制系列政策解讀、熱點問答視頻文章,推動制發《產業目錄界定指引》,聯合對外發佈《實質性運營公告》,調整完善征管系統實現南沙優惠申報功能,全面順暢政策享受通道,確保市場主體直達快享優惠。針對政策推行過程中的堵點、難點,先後撰寫多篇工作建議呈報地方黨政和上級稅務部門,加快釋放政策效應。
二是集聚現代產業作用初步顯現。南沙企稅優惠產業目錄涵蓋的8大類140條中有5大類屬於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新興領域,占目錄類別的比重為62.5%,為產業要素加速聚集、解決科技卡脖子難題等提供驅動力。
三是有效激發科創產業發展動能。《南沙方案》發佈一周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享受金額增長明顯,政策導向作用初步顯現。以香港科技大學(廣州)落戶南沙為橋梁推出「產學研一體化」稅收定制服務,傾力服務港澳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優惠政策,助力港科大(廣州)在穗港產學研基地學術成果投入轉化,對更多港澳資企業入駐南沙、港澳居民到南沙創業就業起正面推動作用。同時建立完善會商機制,共同為科創企業提供政策和才智支持,助力南沙優化產業布局,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二)加強與港澳、國際稅收規則銜接,助力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一是實現「稅負計算」規則與港澳稅制銜接。為解決南沙個稅優惠政策「港澳稅負」計算問題,積極爭取國家稅務總局支持,在全國首次實現省、市、區三級稅務部門與香港稅務局直接工作交流,確定了得到廣泛認同的「港澳稅負」計算方案,打造港澳居民稅惠快享「規則轉換橋」,實現「稅負計算」等10餘項規則與港澳銜接,建設「港澳居民優惠減免測算」系統,助力納稅人快速、直接享受個稅優惠。
二是打造財稅專業服務集聚區促進人才要素流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南沙)財稅專業服務集聚區掛牌,促進財稅專業服務機構代表簽約入駐;推動出台《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片區、南沙新區執業管理辦法》,降低香港稅務師、澳門執業會計師到內地執業門檻,為南沙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建設提供接軌國際的服務設施,促進粵港澳涉稅專業服務深度融合。
三是創新試點銜接港澳規則的納稅服務承諾制。探索納稅服務承諾制度,對接港澳設定納稅服務承諾事項清單,包括「發票領用」「退(抵)稅辦理」等在內的11大類28項納稅服務承諾事項及其處理時間和可以期望獲得的服務水平。其中,將「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服務時間從20個工作日壓縮至12個工作日,大幅縮減了40%的辦理時間。該項制度將大力推動南沙與港澳稅收規則趨同、服務融合,為大灣區稅務協作和融合打下堅實基礎,助力南沙協同港澳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三)強化灣區稅務法治保障,助力稅務執法水平建設
一是探索灣區法治規則銜接。對南沙自貿區與前海、橫琴、上海臨港、海南等地的稅收政策差異進行分析,梳理稅收政策差異,報送促進南沙自貿區發展稅收政策建議。參與南沙區法律條文修訂工作,積極研究對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綜合保稅區等稅收政策,為政策儲備庫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強化灣區法治協同服務。服務中央法務區南沙國際片區建設,打造「三個服務平台+三個創新機制+三項資源保障」機制,聯合廣州稅務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稅收法治協作中心、廣東天諾律師事務所、廣州南沙企業家聯合會開展「法治護航稅務助力涉外法律服務平台建設」工作,為中央法務區南沙國際片區的企業、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專業人士提供細致的稅收服務。加強與國際仲裁中心協同合作,為仲裁中心審理案件中涉及的稅務問題提供前置咨詢服務,為審結案件提供後置稅務輔導指引,並為仲裁裁決履行涉稅事項提供便利化辦稅服務。
三是探索涉稅費爭議解決新機制。設立南沙稅務稅費爭議調解室,探索基層稅務所調解員提前介入、區局法制部門和公職律師參與的調解制度;建立與政府部門及行業協會等聯合開展社保爭議調解的機制;參與灣區法治保障中心建設,與法院、有關政府部門就執行案件中欠稅追繳、司法拍賣涉稅問題、灣區納稅人權益保障問題等開展交流研討,與司法所就社保爭議等問題交流合作,切實保護納稅人繳費人權益,為大灣區市場主體營造法治化稅收營商環境。
(四)深化自貿區稅收制度創新,助力打造重大戰略性平台
一是持續探索稅收制度創新。深化自貿區稅收征管改革,以稅收制度創新為核心,促進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多繳退稅E管家、企業涉稅風險智慧防控新機制等6項成果入選「廣東自貿區第八批可複制推廣改革創新經驗」;港澳居民稅惠快享「規則轉換橋」入選「廣東自貿試驗區2022年最佳制度創新案例」;稅收不確定事項事先消解機制入選「廣東自貿試驗區第六批制度創新案例」,為灣區企業發展提供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稅收環境。
二是推進「走出去」「引進來」稅收服務。著眼服務南沙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建設,建立「走出去引進來稅收服務南沙分中心」;成立全市稅務系統首個進出口企業直聯基地,打造灣區外貿綜合服務專窗,一站式辦理稅務、海關等120項外貿業務;紮實推進綜合保稅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持續優化國際化稅收營商環境。
三是建立自貿區稅收制度創新聯動機制。依託南沙毗鄰深圳的地理優勢,發揮前海、南沙重大合作平台作用,深化廣深「雙城聯動」稅務合作,建立自貿區稅收制度創新聯動機制,並在此基礎上制定橫琴、前海、南沙《三區聯動稅收合作框架協議》,探索推出若干「小切口、大成效」的自貿區稅收創新服務措施,推進納稅信用結果聯動運用,開展灣區跨境稅收服務創新合作。
二、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存在的差距
在梳理匯總調研情況的基礎上,南沙區稅務局堅持運用黨的創新理論進行分析研究,找准問題「症結」。目前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存在拉動產業經濟動力不足、法治保障體系建設不夠完善、稅收制度型開放有待探索等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拉動產業經濟、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方面還有差距
一是政策效應仍需進一步釋放,產業集聚作用尚未充分顯現。《南沙方案》出台一周年,新增落戶先行啟動區的企業享受15%企稅優惠仍不夠多,南沙區優勢產業如芯片產業初呈集聚態勢,但由於南沙先行啟動區未覆蓋產業片區所在區域,或因企業處於投產建設階段暫未產生盈利,導致部分優勢企業暫無法享受新政,優惠政策效應未能充分釋放。
二是配套制度措施仍有差異,港澳居民到南沙意願不強。南沙與港澳在社保、醫療與養老待遇、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影響港澳居民到南沙發展的意願。此外,香港正發展北部都會區,推行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吸引高薪人才及全球百強大學畢業生到港發展,這對南沙吸引香港企業、人才形成一定挑戰。
(二)在稅務法治保障體系建設方面還有差距
一方面,在涉稅法律問題研究、探索涉外規則對接等方面仍然處於初級階段,在實際稅收執法過程中提出的眾多創新做法,有待固定下來,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指引,以作為執法參考和遵循,從而為灣區企業提供更加個性化、便捷、高效的服務;另一方面,由於制度環境的差異,目前南沙具備國際競爭力與專業服務技能、能夠參與國際商事法律事務的法律機構不多,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高端法律人才不足,法律、稅務等方面的專業服務市場不夠壯大,法治化稅收營商環境仍待完善。
(三)在稅收制度改革創新方面還有差距
一是制度環境差異仍存在。南沙稅收營商環境對照《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高標準經貿協議還有差距,對照相關規則、規制、管理、標準,與國際接軌的配套服務不足,各類要素難以完全自由流動。
二是服務區域協同發展仍有空間。對自貿區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的稅收政策研究、配套服務創新等力度還不夠;與橫琴、前海自貿片區稅務部門在政策落實、納稅服務、數據共享等方面溝通程度還不夠深入,尚未建立交流互動的常態化機制,形成「黃金三角」產業合作與開放格局仍有空間。
三、落實《南沙方案》、助力大灣區建設的實現路徑
我們要緊扣粵港澳大灣區的全新定位,全力推進《南沙方案》重大稅收政策落實,堅持把調研成果轉化為釋放區域稅收政策紅利、助力大灣區建設的思路舉措和紮實成效,為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貢獻更多「南沙經驗」。
(一)提檔落實稅收政策,促進大灣區形成產業協同發展格局
一是積極爭取擴大政策實施區域範圍。建議地方政府把握好南沙先行啟動區的功能定位和地塊用途規劃,確保「地盡其利、物盡其用」,利用好每一寸資源,釋放更大的政策效應;持續向上反映,爭取把開發成熟、配套完善、載體豐富的明珠灣區納入南沙15%企稅 政策實施區域範圍,推動屬地鎮街牽頭跟進落戶載體等設施保障工作,以更大力度吸引增量企業落戶,加快形成連片開發態勢和集聚發展效應。
二是推動精準招商加快形成現代產業格局。積極爭取更高層級政府統籌,參照橫琴前海等地政策,延長《南沙方案》政策執行期限,增加企業享受政策的確定性;加強對南沙科技創新企業的政策支持,加強與周邊地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業協同和工作機制銜接,促進產業鏈上下遊資源整合;結合產業目錄找准目標企業,引導實體經濟和鼓勵類產業集聚南沙、紮根南沙,推動南沙邁向世界級科技創新策源地,成為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主陣地和新引擎。
三是優化吸引港澳企業和居民的舉措。積極爭取南沙個稅政策實現「申報即享受」,以南沙個稅「規則轉換橋」等方式推進醫療、養老等待遇享受與港澳規則銜接。著重建言加快慶盛樞紐建設,加大港資招商工作力度,實現「以港企引港人」,更好發揮推動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載體作用。
(二)主動對接港澳、國際規則,服務南沙攜同港澳打造一流營商環境
一是協同推進與港澳稅收合作。加強與香港、澳門稅務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探索港澳稅收制度規則銜接,探索與香港稅務學會、澳門會計師專業委員會建立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涉稅訴求和意見快速響應機制,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立更緊密涉稅專業服務貿易關係,共同推動粵港澳融合發展。
二是促進涉稅服務交流融合。創新港澳人士境內外無差別便利辦稅的渠道和方式,做好港澳人士在南沙執業的登記銜接、繼續教育、服務保障等工作,為港澳涉稅專業人士跨境執業提供更大便利。共同研究促進科研資金、設備和人才等創新要素跨域流動的稅收支持舉措,借鑒引入國際化辦稅規則,促進大灣區稅收規則對接和深度合作。
三是深化自貿區稅收制度聯動創新。在稅收數據共享、服務互通、管理協作等方面密切溝通、緊密協作,與橫琴、前海自貿區共同探索稅收政策確定性管理、打造智慧稅費服務標杆、促進稅費業務灣區通辦等十餘個合作方向上率先突破,推出更多具體的稅收創新服務措施,進一步優化自貿區稅收營商環境。
(三)加強稅收法治建設,促進大灣區構築稅收共治共享體系
一是進一步擴寬法治區域協同範圍。充分發揮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範區、自貿區制度創新優勢,廣泛參與法治政府建設與灣區稅收法治保障中心建設,進一步提升在涉稅問題研究、政策宣講、服務協作、探索涉外規則對接等方面的區域合作,與仲裁中心、司法局、法檢、港澳律所事務所等機構協同開展粵港澳區域合作創新工作,助力南沙法治保障建設、提升南沙法治服務水平。
二是進一步健全法治創新機制。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和法律人才的作用,積極參與灣區稅收法治宣傳講解和重大改革創新工作,為有需求的跨境企業、港澳人士提供跨區域稅收法治咨詢服務。探索稅費糾紛化解服務機制,加強社會聯合服務力度,形成對標國際標準的稅務法律機制。
三是進一步集聚法治專業人才。探索制定國際化的涉稅專業機構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南沙執業,支持南沙引進更多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組建灣區稅收法治保障團隊,擴展與「一帶一路」域外法查明中心的合作,通過查明域外稅法等方式,為市場主體走出去提供稅務法律服務與指引。
(四)推進制度改革創新,保護和激發經營主體活力
一是深化制度型開放和創新。對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新體系和CPTPP、DEPA等高標準經貿協議,研究相關規則、規制、管理、標準,支持自貿區、綜保區等開放平台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研究稅收領域的創新政策和配套措施,拉動自貿區新經濟、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把開放型國際稅收升華到新水平。
二是共建稅收常態合作機制。加強粵港澳三區多向交流互動,舉辦多種稅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的主題座談會及研討會,聯合業界專家、香港稅務學會、澳門稅務學會、企業家代表和專業機構等參與,深入研究灣區發展經驗,交流稅收論點和優化訴求,通過區域協同發力進一步增強灣區稅收競爭力。
三是深化高水平國際稅收服務。探索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機制、稅收政策確定性和可預期性機制,合作開展境外稅收法律政策研究,推進「走出去引進來稅收服務中心南沙分中心」建設。持續開展國際稅收事項聯合事先裁定,協同探索涉外綜合服務和「走出去」「引進來」雙向投資稅務咨詢服務機制,助力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
【作者簡介】
1、孫偉斌,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高級主辦,暨南大學財政學專業碩士,研究方向:稅收政策與征管實踐。
2、陳英聰,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南京大學法學學士,研究方向:稅費征管實踐。
3、張向東,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主任,雲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專業碩士,研究方向:社會保險費征管。
4、李 靜,廣州市稅務學會副秘書長,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經濟師,研究方向:稅收征管。
5、林雪慧,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一級行政執法員,華南師範大學金融學學士。
6、葛茂青,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所得稅科一級行政執法員,三峽大學管理學學士,研究方向:灣區稅收。
7、李健強,廣州市稅務學會會長,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原副局長、二級巡視員,中央黨校經濟管理研究生,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研究方向:稅務。
8、趙 琳,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法制科四級主辦,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研究方向:稅務法制法規。